尼日利亚央行发非证券类虚拟资产监管规定,外币稳定币须本地持牌发行
contact@theblockbeats.org (律动BlockBeats)
11 月 6 日,尼日利亚央行发布《尼日利亚非证券类虚拟资产运营监管规定》,对稳定币、存款货币代币及相关虚拟资产服务商的发行、兑换、托管、支付等活动建立许可框架;证券类虚拟资产仍由尼日利亚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管。
规定将稳定币分为奈拉稳定币与外币稳定币两类。外币稳定币须由在尼日利亚注册并持有相应发行牌照的实体发行,经央行批准后方可向当地用户提供,外国牌照不能替代。两类发行方最低实缴资本分别为 100 亿奈拉与 150 亿奈拉,约合 741 万美元与 1112 万美元;其他服务商为 10 亿奈拉,约合 74 万美元。稳定币须 1:1 足额储备并另设 2% 超额抵押,持有者可在下一工作日内按面值赎回;发行方不得向持有者支付利息或收益;算法稳定币及主要以加密资产为储备的法币稳定币被禁止。现有运营商须在规定生效后 180 天内申请牌照,并在 30 天内向央行登记,过渡期内只能维持现有业务规模,P2P 交易平台同样适用。